2021年5月10日 – 主要從事爭議解決的領先獨立香港律師事務所高嘉力被 Benchmark Litigation 評選為2021年商業交易糾紛類一級律師行。律所還在家庭婚姻與破產類被評為二級,並在“勞工和就業”方面被提名。 高嘉力,黃啟智和麥凱琳也被評為訴訟之星。 Benchmark Litigation 對訴訟人員、爭議解決專家及其客戶展開廣泛調查,並深入分析市場上最重要的案例以及律所的發展情況,據此做出評級結論。 客戶反饋包括: “高嘉力律師行總是提供清晰簡明的建議,充分反映了客戶的需求。” 高嘉力“團隊管理得非常好。” 在此查看香港的完整結果: https://benchmarklitigation.com/Jurisdiction/Hong%20Kong%20SAR/Rankings/8425#rankings 並在此查看高嘉力的執業表現分析: https://benchmarklitigation.com/Jurisdiction/Hong%20Kong%20SAR/Rankings/8425#review
高嘉力獲得凍結加密貨幣錢包的所有權強制令和瑪瑞瓦強制令
下載PDF 高嘉力最近緊急獲得了一份關於被盜加密代幣的所有權強制令,用於防止資金被非法轉移。除了所有權強制令,高嘉力還針對被告加密貨幣的錢包地址申請到了瑪瑞瓦強制令。 很遺憾,由於加密貨幣市場中各項交易的匿名性質,加密貨幣成為欺詐犯罪的新目標。一旦詐騙者能夠將加密代幣轉移到由其控制的新錢包中,除了詐騙者的錢包地址之外,受害者幾乎無法獲知任何其他信息。 在獲得強制令的過程中,我們的團隊克服了加密貨幣案件中常見的一些困難。 隨著全球數字資產使用的增加,我們預計將需要更多與加密相關的強制令,用於防止在相關爭議解決之前發生資金非法轉移。 聯繫人 陳琬琳(Evelyn Chan),合夥人+852 3405 7671evelynchan@gallhk.com楊芷彤 (Felda Yeung), 合伙人+852 3405 7674feldayeung@gallhk.com
雇主指南:補償產假工資計劃
下載 PDF 《香港僱傭條例》第57章經修訂自2020年12月11日起生效,將法定產假從10週增加到14週。全產假期間的產假工資(“MLP”)支付之後,雇主有權根據《補償產假工資計劃》(簡稱RMLP計劃)第11周到14週對應的補償規定,針對已付產假工資申請獲得相應補償,最高不超過80,000港元。勞工處公佈的RMLP計劃現已開放接受申請。 除了之前關於增加法定產假的最新信息外(詳見此處),我們在下面列出了有關雇主按照RMLP計劃提出申請的更多信息。 按照RMLP計劃提出申請有什麼資格要求? 申請獲得產假工資補償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補償產假工資應在何時提交申請? 雇主應通過以下方式提交符合條件的申請,時間以較後者為準: 雇主應提交哪些證明文件? 必須提交以下文件以及妥善填寫的雇主申請表: 勞工處可以進行審核並要求提供其他信息,例如僱員產假開始前12個月的工資支付證明和其他僱傭記錄。未提供指定信息可能會導致申請無法通過批准並且/或者雇主可能有責任全額退回已收到的產假工資補償款。 提交申請後,雇主無法修改或上交新的證明文件。如果確實需要修改,申請人可以撤回原始申請,然後提交新的申請。 可訪問補償產假工資計劃的“便捷門戶”www.rmlps.gov.hk提出申請並查看其他詳情。
高嘉力律師行獲得《ALB》雜誌“卓越僱主”的認可
高嘉力律師行連續第二年被Asian Legal Business (ALB) 雜誌評為香港“卓越僱主”。該調查對所有員工開放,從法律助理到合夥人,還包括非法律人士。有來自八個司法管轄區的1,800多名受訪者參與了該調查。 請點擊此轉到第20-34頁瀏覽完整排名。
雇主是否可以要求僱員在香港接受COVID-19檢測?
下載 PDF Covid-19 病例的增加使香港許多雇主在考慮是否可以合法地要求僱員接受 Covid-19 檢測。在這樣的疫情時期,雇主一方面要盡力平衡自身的商業利益,保持業務的連續性,另一方面又要安撫員工的擔憂和敏感。在本文中,我們討論了雇主在要求或指示員工進行 Covid-19 檢測時應考慮的因素。 雇主是否有權要求僱員接受 Covid-19 檢測? 除非員工處於政府 “突擊封鎖” 等必須接受強制檢測的情況,或者受僱於餐飲服務等需要強制檢測的行業,否則雇主沒有明確和切實的合法依據要求員工接受 Covid-19 檢測。 在香港,雇主沒有法定權利要求僱員接受任何形式的醫療檢查。合同條款可能設定此類權利,但合同中一般不會有這樣的條款,賦予雇主要求僱員進行醫療檢查(包括 Covid-19 檢測)的權利。 同樣,這也存在明顯的健康和安全隱患。鑑於 Covid-19 極強的傳染性和連帶的健康風險,雇主可以根據《職業安全與健康條例》(簡稱 “OSHO”,第509章)的規定,合法地指示或合理地要求員工進行檢測。依照普通法以及《職業安全與衛生條例》的法定責任,雇主負有義務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確保所有在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據《職業安全與衛生條例》,員工亦有對應的義務,須配合雇主並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在工作場所“維護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 但歸根結底,員工仍然可以質疑這種安排的效力。儘管許多員工可能認為 Covid-19 檢測是值得採取的預防措施,但仍有一些人對此比較敏感。例如,個人(尤其是單親父母)可能會擔心,萬一檢測呈陽性,自己不得不與家人分離。因此在現階段,許多雇主正在採取這樣的辦法要求僱員參加 Covid-19 檢測——提供激勵措施(例如補貼私人檢測),同時強調檢測對工作場所的整體好處。 雇主能不能要求僱員聲明其是否接觸過 Covid-19 呈陽性的人? 為了給所有員工營造安全的工作環境,讓各個員工盡到相應的職責,合理的做法是由雇主指示僱員聲明自己是否接觸過 Covid-19 檢測呈陽性的人,或者是否去過曾有 Covid-19 確診病例的場所。人力資源部門和管理層的人員應與員工頻繁溝通,鼓勵大家積極坦白。 員工拒絕接受 Covid-19 常規檢測,雇主該怎麼辦? 如果僱員拒絕遵守雇主的合法合理指示(不同於單純的要求),雇主有權對僱員採取紀律處分措施。在這方面,雇主應遵照其紀律政策處理。建議在執行任何紀律處分之前,應調查或徹查事實,盡量降低草率處分的可能。雇主應考慮僱員拒絕檢測的理由,基於此權衡處分的程度,並儘量考慮可以使用的其他措施,例如要求僱員休年假、無薪假或居家辦公。 雇主可以指示僱員居家或異地辦公嗎? 如果僱員根據合同條款拒絕接受 Covid-19 檢測,則要求僱員在家或其他辦公室辦公或許是雇主可以考慮的另一種選擇。在做出此類指示之前,建議雇主先查看僱傭合同的條款和適用的政策,以確定可否單方面做出指示。儘管採取這些預防措施看起來明智合理,但仍然存在這樣的風險:如果沒有相應的合同條款,可能會讓員工推測這是解僱行為。 雇主可以要求僱員提供 Covid-19 檢測報告嗎? 雇主本身不具備法定權利要求提供 Covid-19 檢測報告。但是,根據《職業安全與衛生條例》規定的義務,雇主要求僱員出示 Covid-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