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高兴地宣布高嘉力律师行喜获2018年 Asialaw & Benchmark Litigation 亚太地区争议解决大奖之年度最佳争议解决精品奖、香港年度全国律师事务所以及劳动和就业争议解决最佳奖。
香港的诉讼案件当中“附条件和解提议”是一个重要特征,可以有效促成当事各方在早期阶段解决争议(见《高等法院规则》和《地区法院规则》,简称“22号令”)。
高嘉力很荣幸在 Macallan《亚洲法律事务》 2018年香港法律奖上入围7项大奖名单。
雇主通常会制定内部纪律处分程序,以便迅速、公平地处理在工作场所的任何不当行为,并对此类不当行为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
2018年9月28日,亚洲最顶尖的争议解决律师将齐聚香港参加第 4 届年度 Asialaw 亚太争议解决奖颁奖典礼,共同庆祝诉讼与争议解决方面的进步。2018年 9月28日,亚洲最顶尖的争议解决律师将齐聚香港参加第 4 届年度 Asialaw 亚太争议解决。
高嘉力律师行非常荣幸最终入围今年中国法律商务奖之年度最佳香港律师行类别奖项。由中国法律与实务杂志与美国律师杂志、亚洲 律师杂志联合举办的颁奖典礼将于9月13日星期四在北京瑞吉酒店举行。
商业合同的缔约人通常会插入一条条款,声明 “合同的所有变更必须经过协商、记录成文并代表双方签字方可生效”(俗称 “不得口头变更”, 或简称 “NOM”条款)。如果双方随后声称,存在口头协议改变合同中的特定条款,但未对 NOM 条款作出任何说明,那么这种变更是否有效?
高嘉力在 Benchmark Litigation 2018年亚太地区调查中被提名为顶级律师事务所。
雇主对员工实施劳动关系终止后限制(简称“PTR”)的做法很常见,用于限制员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行为活动,以保护雇主的业务。
不久前的2018年3月,在一份提请初级审判的讼费裁定中,针对“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诉 Chun Hei Man [2018] HKEC 676”一案,原讼法庭(简称“CFI”)研判了在讼费听审程序已经完成之后,是否可以基于上诉庭(简称“CA”)所做判决中的事实或审理结果,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52A条和《高等法院规则》 62号令第 2(4)条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