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黎明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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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突袭”(dawn raid)一词用于描述通常在清晨针对公司营业场所或个人居住场所进行的突击检查,对于营业场所而言一般是在上午 9:00。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廉政公署(ICAC)和竞争事务委员会等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均有权进入相关场所并进行搜查。通常情况下,证监会、廉政公署和竞争事务委员会都需要持搜查令方可进行黎明突袭,而廉政公署可能会在无逮捕令的特殊紧急情况下进行黎明突袭。 

怎样的情况会引发黎明突袭?

通常情况下,如果相关部门有合理理由认为或怀疑公司或个人违反了特定法律,则相关公司或个人可能会受到黎明突袭搜查。具体情况下,搜查机构将以疑似触犯的相关法律为搜查依据。例如:

证监会

证监会有权调查的违法和不当行为范围很广,包括获得证监会许可挂牌或注册的公司以及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调查的违法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虚假交易和价格操纵。

廉政公署

根据《廉政公署条例》以及《防止贿赂条例》,由廉政公署进行黎明突袭搜查的违法行为包括欺诈、妨碍司法程序以及收受贿赂。 

竞争事务委员会

竞争事务委员会有合理原因怀疑违反竞争规则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查——即违反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力以及限制竞争合并与收购规则,目前仅针对电信行业。

受调查组织可以做些什么来应对黎明突袭

尽管黎明突袭通常事先不作公告,并且每次突袭都是有的放矢,但受调查组织仍可采取一些措施来更好地应对。例如:

  • 设计一个响应协议,指定组织中哪些人属于响应团队——通常包括一名高层管理人员、知晓文件保管位置的业务部人员、知晓电子文档存取方法的信息技术部人员以及一名法律顾问。鉴于接待前台或安保团队的人员通常是最先知晓黎明突袭之人,他们应当知道在调查员到达时与谁联系,然后由谁安排联系响应团队的所有成员。与外部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也很有用,律所可以在黎明突袭时作为调查对象的紧急联系人。
  • 响应协议应包括确保公司在黎明突袭期间经营的业务持续计划。例如,调查可能查没硬盘驱动器或服务器,因此有必要制定应急计划提供备份,使业务开展得以继续。

一旦发生黎明突袭,受调查组织应采取哪些措施?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礼貌地请调查员在单独的房间等待,直到响应计划确定的相关人员到场提供协助。但是,由于调查员没有义务等待,当务之急是不要阻止入场调查,因为妨害或阻碍调查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应要求调查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授权进入和查封的手令。应仔细查看相关文件,确保其符合规程(例如,其中正确指明了调查场所),同时理解当前调查的性质和范围。 

调查可能涉及保密义务,例如,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78 条的保密义务,因此,务必要做到仅向员工提供“需要了解”的信息。

如有可能,应保留相关部门查封的文件副本或文件清单。响应团队的成员应在调查员搜查时陪同,以便记录搜查和查封的具体内容。 

在突袭搜查的过程中,一般很难确定哪些文件可能不在调查范围或哪些具有法律特权。但无论如何应加以考虑,并在调查当时告知调查员并提出异议,以便在与调查员达成同意之前或在庭审确定此类文件的处理方式之前,将文件分开密封。

在突袭搜查中全程配合调查人员非常重要,以免作出任何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暗示性妨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