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新规:首期“保就业”(ESS)补贴计划即将开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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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近就“保就业”(Employment Support Scheme – ESS)计划进行了更详细说明,并扩大了计划范围。

  1. ESS首期补贴申请定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4日开放。ESS第二期申请详情尚未公布。
  2. 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设立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账户或已成为《职业退休计划条例》(“ORSO”)相关计划成员的所有雇主(例外情况除外,如政府组织)均有资格申请首期ESS补贴。在确定资格时不得回溯日期。
  3. 合资格的雇主可以为从事私人项目工作但由政府资助工资的雇员申请ESS补贴,前提是该雇员工资并非全部由政府出资。然而,雇主必须为相关雇员进行过强积金供款,或为其设立ORSO计划。
  4. 雇主可根据集成信托计划和行业计划为正规雇员(18至65岁)和65岁或以上的雇员申请工资补贴。但雇主不得为临时雇员(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且按日受雇从事餐饮或建筑业工作的雇员,或固定工作时间不足60天的雇员)提出申请。
  5. 为简化行政程序,雇主必须授权政府委任的ESS处理代理人(“代理人”)和强积金受托人。在授权之后,强积金受托人将把强积金记录证明直接转给代理人。
  6. 申请ESS首期补贴的雇主应选择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之间的任何一个月份作为所有雇员的“指定月份”。“指定月份”的雇员人数及其各自工资将作为计算基础。这将包括已受雇但目前正在休无薪假或半薪假的雇员。工资补贴为雇员实际工资(上限为18,000港元)的50%,即每名雇员每月最多9,000港元。有关65岁或65岁以上的雇员,如果雇主在为该雇员进行强积金供款时没有提供有关个人基本工资的信息,工资补贴则会按雇主在“指定月份”为该雇员进行的自愿性供款乘以10倍作计算,每名雇员每月上限为9,000港元。但每位雇主可获得的补贴总额就没有上限。
  7. 应注意的是,就ESS而言,不允许对相关的强积金供款数据进行任何更改。
  8. 申请ESS的雇主在进行在线申请时必须做出以下承诺:
    (a)在补贴期间不进行裁员;以及
    (b)将所有工资补贴用于支付雇员工资。
  9. 补贴只能用于工资支付,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或慈善捐款。如果雇主在收到首期ESS款项后,未能在三个月补贴期(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内使用当月收到的所有工资补贴来支付雇员工资,政府就会收回未使用的补贴余额。此外,如果补贴期间任何一个月内领工资的雇员人数少于2020年3月有薪或无薪雇员人数,雇主将受到政府处罚。申请人还会因作出虚假陈述而承担法律责任。
  10. 预计政府将建立ESS下的监控和评估机制,以筛查并跟进涉及滥用和侵权的案件。促进透明度的一些措施包括公布获得补贴的雇主名单、受益雇员人数和补贴金额。公众和雇员均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
  11. 虽然政府希望在补贴期间不降低工资,但ESS并不禁止降薪。
  12. 自雇人士如若在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开设强积金账户,且在该日前未被终止,则有资格申请一笔一次性的 7,500 港元补贴。

评论

ESS可能有助于让濒临裁员的雇员留住工作。收到补贴的雇主将受到公众监督,维护问责权益。这可能会导致某些雇主不愿申请ESS补贴。预计政府将于下周公布首期补贴的申请程序和处罚详情。有关ESS的更多更新,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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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SS及其他劳资法律相关的问题,请联系高嘉力(nickgall@gallhk.com / +852 3405 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