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归档: 2018年7月

李浩舜(Vincent Lee)分析英国最高法院关于“不得口头变更”条款的里程碑式裁定及其对香港商业合同缔约人的实际影响。

商业合同的缔约人通常会插入一条条款,声明 “合同的所有变更必须经过协商、记录成文并代表双方签字方可生效”(俗称 “不得口头变更”, 或简称 “NOM”条款)。如果双方随后声称,存在口头协议改变合同中的特定条款,但未对 NOM 条款作出任何说明,那么这种变更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