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lda Yeung

废除新冠疫苗接种要求

《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生效日期)于2023年4月14日公布,将于2023年6月16日生效,以废除《雇佣条例》下与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的条文 (“疫苗接种条文”)。

《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修订条例”)去年6月17日生效,将疫苗接种条文加入《雇佣条例》。条文订明雇员若因没有遵从雇主的正当新冠疫苗接种要求而遭解雇,例如雇员拒绝根据雇主的要求提供疫苗接种证明,不属不合理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