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的破产清盘诉讼律师经常处理香港一些备受关注的破产清盘案及企业倒闭案。
本行能够就争讼性破产清盘案中的各种问题提供意见,其中包括:
- 向接受委任的人士及破产清盘执业者提供意见
- 识别和变现清盘产业内的资产
- 代表接受委任的人士提起追讨申索
- 获取认可命令
- 执行抵押
- 向债权人提供服务
- 调查和讯问
- 委任临时清盘人的单方面申请
- 就跨境破产清盘问题提供意见
- 就濒临破产或未濒临破产的公司提供一般性意见
- 向公司董事提供有关其义务与责任的意见
本行的破产清盘诉讼律师经常处理香港一些备受关注的破产清盘案及企业倒闭案。
本行能够就争讼性破产清盘案中的各种问题提供意见,其中包括:
这表示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企业经破产清算,将会出售其资产用于清偿债务。
如果企业对所涉债务具有切实争议,可申请禁令以避免清算。
不一定。
企业应当考虑是否对所涉债务切实存在争议。 如果是,那么可以对申请进行抗辩。
可以,香港法庭可以管辖未获登记外国企业的清盘事宜。 只要满足以下要求,就可以对破产事宜进行管辖:-
指定清算人并签署清盘令之后,董事将不再享有任何职权。 清算过程中,清算人员将调查公司的事务和资产。 清算人员可调查并对企业的董事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问讯,了解他们是否存在不轨行为(比如是否存在欺诈交易、不公对待、挪用资产、隐匿记录等行为)。 企业管理人员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涉事人员应当尽早咨询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