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律師的執業重點在於複雜的公司和商業訴訟及仲裁,其中許多具有多司法管轄區性質。 他在廣泛的爭議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包括股東和合資企業爭議、合同爭議、欺詐和資產追回、有爭議的破產和重組事項,以及與仲裁相關的訴訟。
黃律師在爭議週期的所有階段代表客戶,包括提供訴前戰略建議、申請和抗辯緊急臨時救濟,直至執行及強制執行程序。
黃律師的近期經驗包括:
- 代表一位中國超高凈值投資者,抗辯旨在撤銷一項價值超過270億美元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裁決的申請。該事項牽涉其中一家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以及香港法庭層面的藐視法庭程序。
- 代表一家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自動化公司的前首席執行官,抗辯一項超過1.5億美元的信託索賠,並抗辯一項旨在阻礙私有化要約的禁令申請。
- 代表一家知名的香港上市中國運動服飾品牌,撤銷一項1.95億港元的法定要求償債書,並處理相關高等法院訴訟。
- 代表一家大型中國房地產開發商,抗辯多項旨在撤銷價值超過1.6億美元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裁決的申請。該事項涉及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和中國大陸的司法程序,並包括多項臨時申請,如限制並行程序的禁訴令。
- 代表一家國有投資公司之香港上市子公司,針對中國其中一家最大的民營企業集團獲得超過1億美元的簡易判決。
- 代表一位中國超高凈值商人追回被欺詐的資金,該資金被轉換為多項商業物業。 該事項包括多項禁令和 Norwich Pharmacal 申請,以及介入9項獨立程序,並反對針對欺詐者資產的押記令申請。
- 代表一家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上市礦業公司的少數股東,獲得禁令以禁止控股股東為鞏固控制權而越權作出的股息派發。
- 代表世紀陽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碼:509)和稀土鎂業科技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碼:601)及其英屬維爾京群島/香港子公司進行重組,包括多項香港重組方案和一項新加坡預包裝(pre-pack)重組方案,以及抗辯並行的清盤呈請。
- 代表一家涉及全球最大港口機械和大型鋼結構製造商的合資公司,對其前首席執行官追究違反受信責任,並對其少數股東追究資產挪用,並抗辯一項旨在暫停訴訟以強制執行仲裁協定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