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律师的执业重点在于复杂的公司和商业诉讼及仲裁,其中许多具有多司法管辖区性质。他在广泛的争议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包括股东和合资企业争议、合同争议、欺诈和资产追回、有争议的破产和重组事项,以及与仲裁相关的诉讼。
黄律师在争议周期的所有阶段代表客户,包括提供诉前战略建议、申请和抗辩紧急临时救济,直至执行及强制执行程序。
黄律师的近期经验包括:
- 代表一位中国超高净值投资者,抗辩旨在撤销一项价值超过270亿美元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的申请。该事项牵涉其中一家全球最大加密货币交易所,以及香港法庭层面的藐视法庭程序。
- 代表一家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自动化公司的前首席执行官,抗辩一项超过1.5亿美元的信托索赔,并抗辩一项旨在阻碍私有化要约的禁令申请。
- 代表一家知名的香港上市中国运动服饰品牌,撤销一项1.95亿港元的法定要求偿债书,并处理相关高等法院诉讼。
- 代表一家大型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抗辩多项旨在撤销价值超过1.6亿美元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的申请。该事项涉及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中国大陆的司法程序,并包括多项临时申请,如限制并行程序的禁诉令。
- 代表一家国有投资公司之香港上市子公司,针对中国其中一家最大的民营企业集团获得超过1亿美元的简易判决。
- 代表一位中国超高净值商人追回被欺诈的资金,该资金被转换为多项商业物业。该事项包括多项禁令和Norwich Pharmacal申请,以及介入9项独立程序,并反对针对欺诈者资产的押记令申请。
- 代表一家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上市矿业公司的少数股东,获得禁令以禁止控股股东为巩固控制权而越权作出的股息派发。
- 代表世纪阳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码:509)和稀土镁业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码:601)及其英属维尔京群岛/香港子公司进行重组,包括多项香港重组方案和一项新加坡预包装(pre-pack)重组方案,以及抗辩并行的清盘呈请。
- 代表一家涉及全球最大港口机械和大型钢结构制造商的合资公司,对其前首席执行官追究违反受信责任,并对其少数股东追究资产挪用,并抗辩一项旨在暂停诉讼以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的申请。

